院徽中心五颗五角星分别代表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法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和公共事务学院,表明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知识产权研究院充分利用了厦门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交叉优势。“2008”代表着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于2008年7月30日成立。“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寓意是知识产权。其中P包含了字母I和地球,三者的创造性结合代表了知识产权的创新型,地球代表着学院的发展和教育与世界相接轨,学习的内容和知识与世界相同步。